关于聘用公司高级治理人员的布告【2020-005】
颁布日期:2020-03-17 浏览次数:34126
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0年1月22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聘用李祥华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》、《关于聘用徐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》,现将相
关情况布告如下:
公司董事会赞成聘用李祥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,兼任水务运营事业部总经
理;聘用徐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,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安昕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、环境工程事业部总经理。
李祥华先生、徐辉先生具备与其行使权柄合适的任职前提,未受过中国证监
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买卖所惩戒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规定》等 司法律规及《公司章程》划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治理人员的情景,亦不存在被
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,任职资格合法,聘用法式合规。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颁发了赞成的独立定见。
李祥华先生、徐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。
特此布告。
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
附件:
1、李祥华,男,汉族,1970 年诞生,安徽郎溪人,中共党员,硕士学历。 一级人力资源治理师、中级经济师。
1995 年 7 月毕业于安徽大学经济学院企业治理专业,本科学历;2006 年 7 月毕业于岳阳工业大学治理学院,工商治理硕士学历。1995 年 7 月至 2001 年 4 月安徽开元轮胎有限责任公司工作,历任总经办秘书、人事部副处长、出产治理
部处长;2001 年 5 月至 2005 年 6 月,历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厂长办公室主任、人力资源部主任; 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4 月,任怀化三佳科技股份有限
公司总经理助理、人力资源总监;2007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公司人力资源总 监;2016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水务运营事业部总经理。
截止本布告披露日,李祥华先生持有公司930,298股股票,与公司控股股东、 现实节造人及公司其他董事、监事、高级治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;未受过中国
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买卖所惩戒;不存在《丽江证券买卖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第3.2.3条所列情景;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。
2、徐辉,男,汉族,1969 年诞生,安徽东至人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,中级职称。 1991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热能工程专业,本科学历。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,常德东方纸板厂任技术员、助理工程师;1993 年 2 月至 1994 年 12 月,四川华西海南服务有限公司任职工程师;1994 年 12 月至 2004 年 3 月,
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任子公司部门经理、副总经理;2004 年 3 月至 2011 年 5 月,岳阳热电集团,任子公司副总经理、总经理、集团副总工程师;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10 月,任职公司环境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;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3 月,任职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经营治理部经理;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,
任职公司经营总监;2018 年 1 月至今,任职公司经营总监兼环境工程事业部总经理。
截止本布告披露日,徐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,与公司控股股东、现实节造
人及公司其他董事、监事、高级治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;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买卖所惩戒;不存在《丽江证券买卖所创业板上市公
司规范运作指引》第3.2.3条所列情景;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。

